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了《奎屯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奎屯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的意见与建议。现将奎屯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奎屯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项目地点:奎屯市西区21******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北侧为规划霍尔果斯路。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44°22' 48.90" N, 84°59' 34.22”E。
项目概要:创业孵化园规划占地面积约37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8600平方米,绿地面积76900平方米。园区建设五个功能区,机械加工产业区,旅游户外装备、纺织制造区、研发实训基地,商业服务区,办公生活及会展区。并配套建设园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
本轮跟踪评价的评价范围与规划环评一致,并结合最新生态环境政策文件的有关要求,以园区范围为基础,综合考虑园区发展程度及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变化情况。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规划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18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1#高层底商住宅楼A08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
网址:"******/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个人意见及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
******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